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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3年03月15日  

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电大教学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开放教育学院、晋安校区:

   为隆重纪念建团91周年和“五四”运动94周年,集中展示全省电大青年学生在推动福建开放大学建设中所作的积极贡献,树立一批勤于学习、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激励全省电大青年为建设福建开放大学、实现福建科学发展新跨越贡献青春和力量,省电大团委决定在全省电大学生中开展“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3年5月4日—1999年5月3日出生)的福建电大在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福建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影响;

   5、获得过县(区)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福建电大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数量:

 

  “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数量不超过50名,其中含“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若干名。

   三、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1、提名(3月30日前)。本次评选表彰非等额评选,校团委在各提名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表彰人选。各县级电大工作站提名候选者不超过1名,各县级电大分校、学院提名候选者不超过2名,各设区市电大分校、省电大各学院提名候选者不超过3名。请各提名单位务必在3月30日前将提名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请务必注明排序)和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采取通讯体裁),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电大团委。

   2、评审(4月10日前)。校团委从候选者名单中确定若干名“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

   3、公示(4月15日前)。获奖候选者名单确定后,通过福建电大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

4、集中表彰。今年“五四”期间,校团委统一授予获奖个人“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上报。

   2、评选推荐工作兼顾不同地区、行业、界别,重点向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学生倾斜,适当兼顾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创业青年和农民工优秀青年学生代表。

   3、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开视野,面向全校学生做好提名申报工作,善于发现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推动学生中。

   联系人:校团委许勇;联系电话:0591-87813816,电子邮箱:44575972@qq.com

附件:首届“福建电大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附件:[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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