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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2013年03月15日  

关于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高职学院团委、晋安校区团委、电视中专校团委、教工团支部:

为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传播志愿者服务理念,推动志愿者服务深入开展,团结和带领电大青年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现将有关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团十七大会议的部署,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电大青年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引领风尚、完善自我,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为构建福建开放大学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建“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有热心有爱心的青年教工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雷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机构性质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青年教工所组成的团体,以自愿参加、志愿服务为原则建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服务队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是公益事业,原则上无偿服务,不向服务对象索取费用,也不向服务队成员支付报酬。

四、机构组成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由校团委副书记王云同志担任,负责服务队总体工作;副队长一名,由教工团支部书记苏华同志担任,全力协助队长开展活动;设综合事务部、组织宣传部、志愿服务部部长各一名,服务队成立后由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招募队员采取全面动员与重点发动、组织招募与志愿参加相结合的形式,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青年教职工组成“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五、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承认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章程,遵守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2、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    

4、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能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五、活动内容形式

1、终身学习推广:传播终身学习理念,普及终身学习知识,宣传我校在开展终身教育上取得的成就,向社会介绍我校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网站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等。

2、参与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福建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无偿献血、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义务维修、心理咨询、食品安全及保健知识宣传普及等志愿服务。

3、我校与华大街道九彩社区合作共建共创文明社区,积极参与九彩社区志愿者活动,在为困难老人提供关爱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就业技能培训等助残扶残志愿服务,以及街道交通协管、爱心捐赠、技术服务进社区等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志愿服务是为社会服务,是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宣传引导,向广大青年教工认真宣传志愿者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并强化青年争做一名志愿者的意识,为促进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

2、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招募组织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规范,以招募热情高、积极性高、有特长的青年骨干为主。

3、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形势任务,围绕我校重点工作和社会群体的需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件1: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工作部、高职学院党总支、晋安校区党委。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      

附件:[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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