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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8年07月12日 团省委 

各设区市团委、网信办、经信委(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学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网信办、经发局、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农村发展局,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企业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有关新闻媒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和支持我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建功新福建,展现新作为,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搭建帮助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展示交流、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孵化等赛事平台,推动建设创业青年、创业导师、创业园区、孵化机构、创投基金等服务联盟,促进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动员更多青年融入新时代发展大潮,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服务三大攻坚战,为实现我省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创业展现新作为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2.承办单位:共青团漳州市委、芗城区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金峰开发区管委会

4.支持单位: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福建青年杂志社,漳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漳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漳州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青年创业导师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五、赛事设置

大赛采用整体赛制,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整合原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等组别设置,具体分为高质量发展组赛、乡村振兴计划组赛、互联网组赛、青春扶贫组赛和台湾青年创业组赛。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各赛别、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

1.高质量发展组(商工组)赛。重点关注节能环保、信息科技、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

2.乡村振兴计划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涉农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3.互联网组赛。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

4.青春扶贫组赛。重点关注助力脱贫攻坚,具体实施地在第五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项目,强调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5.台湾青年创业组赛。重点关注台湾来闽青年创业项目。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

1.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2.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年龄划分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

3.由个人申报的参赛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4.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含),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5.台湾地区参赛项目及人员参照上述条件,由相关单位组织落实。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设组别。其中,高质量发展组(商工组)赛设初创组、成长组;乡村振兴计划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设乡村振兴计划(现代农业)初创组、乡村振兴计划(现代农业)成长组和乡村振兴计划电商(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赛设初创组、成长组;青春扶贫组赛设初创组、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赛设创业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

1.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

的创业项目。

2.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

之间的创业项目。

3.电商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

的创业项目。

4.台湾青年创业组申报规则。台湾户籍青年已在福建经

营,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

1.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2.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3.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台湾青年创业组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作为项目主导人的台籍青年,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4.青春扶贫组赛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重点倾斜项目以实际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及扶贫成效作为主要依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福建赛区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

1.参赛者须登录“创青春”APP(附件6)注册报名,并选择“参赛地区”为“福建省”。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高质量发展(商工)组、乡村振兴计划(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直接进入系统注册报名;

(2)青春扶贫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相应组别进入系统注册报名,该组赛的申报项目以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报名材料为准;

(3)台湾青年创业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等相应组别进入系统注册报名,该组赛的申报项目以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报名材料为准;

(4)参加第五届“创青春”大赛的参赛者同时须登录“创客中国”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后视为同意参加2018“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中国”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

2.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动员青年、企业参赛。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需推荐25个以上项目,团省委青年发展部推荐40个以上项目,学校部推荐130个以上项目,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推荐110个以上项目,福建省青年闽商服务中心推荐10个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报送,有条件的单位可举行初赛,没有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

(二)项目审查(8月)

各有关单位分别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将各项目参赛报名表、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汇总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要求,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最后审核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

(三)复赛(8月15日前)。复赛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100个项目晋级,其中50个项目进入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50个晋级但未进入决赛的项目授予优秀奖。

(四)决赛(8月下旬)。在承办地(漳州市)举行第五届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颁奖仪式暨大赛闭幕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按高质量发展初创组、高质量发展成长组、乡村振兴计划初创组、乡村振兴计划成长组、乡村振兴计划电商组、青春扶贫初创组、青春扶贫成长组、互联网初创组、互联网成长组和台湾青年创业组分成10组进行决赛。计划评选产生第五届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0名(每组各1名)、二等奖10名(每组各1名)、三等奖30名(每组各3名)。具体名额根据进入各组决赛的实际项目数量而定。赛后根据全国组委会所分配的晋级名额,按照比赛结果排名,挑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

八、奖励

1.省级决赛获奖项目。高质量发展成长组一等奖奖金20万元,台湾青年创业组一等奖奖金10万元,其他组一等奖奖金3万元。高质量发展成长组二等奖奖金10万元,台湾青年创业组二等奖奖金5万元,其他组二等奖奖金2万元。高质量发展成长组三等奖奖金5万元,台湾青年创业组三等奖奖金2万元,其他组三等奖奖金1万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配套支持。获奖者在申请我省共青团组织提供的园区入驻、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政策时,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符合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相关要求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成长组一等奖获得者参与评选“福建青年创业奖”、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团学组织、网信办、经信委、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合作,共同组织好本届大赛,积极推荐、遴选优质青年创业项目参赛。要积极协调党政政策,整合社会资金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

2.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赛事品牌宣传意识,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强化新媒体宣传,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大力弘扬“青春建功新时代·创业展现新作为”的理念,着力塑造“创青春”工作品牌,持续引领青年创新创业、成就梦想。

3.汇总情况,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应及时报送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对接工作,工作人员名单请于7月13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3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等(附件2、3、4、5)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全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 系 人:丁斯婷、方永龙、苏巧艺

联系电话:0591-87500098,87557932

电子邮箱:fjtswcsb@163.com

地 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12室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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