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首页  团委  公告  动态  资讯  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年04月10日 校团委 许 勇 文 

闽电大团〔2018〕1号


职业学院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团委、教工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带动团员和青年发挥热情,为学校改革发展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积极贡献力量,取得了良好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投身有特色高水平开放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在青年团员中评选表彰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班子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组织能体现团员的意志和愿望。团支部书记的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在团员中有一定威望。团支部在团员中能起政治核心作用;

2.队伍好。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队伍,加强团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能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3.制度好。团支部建立并实行了“三会二制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注册制度、团课),认真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定期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采取有效形式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能够严格执行团的纪律,正确掌握政策,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4.活动好。团支部能够自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思想教育、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等活动。全体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支部在青年中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成效明显;

5.基础好。具有保证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道德品质高尚;

(2)努力学习,成绩突出;

(3)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较强,表现较突出;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5)青年教工团干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成绩突出。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道德品质高尚;

(2)努力学习,成绩突出;

(3)热心团的工作,表现较突出;

(4)平时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文明学校等。

三、推荐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须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团委具体组织进行;

2.由各团委依据标准对各奖项进行初评;

3.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级团组织在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前,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选上报,推选名单需经团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4.向校团委推荐前须对推选上报的先进名单进行公示;

5.各团委在上报先进名单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同意。

四、推荐表彰名额分配

单 位

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职业学院

5

23

33

继续教育学院

0

6

18

教工团支部

0

2

2

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校团委。联系人:许勇,联系电话:0591-87576580,邮箱:44575972@qq.com。

附件:1.2017—2018年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团干”登记表

    2.2017—2018年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3.2017—2018年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共青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2017—2018年度优秀团干”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学院、班级


主要

事迹

(材料可另附)

团支部意见


学院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

委意

(盖章)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学生档案一份,校团委存档一份。

附件2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2017—2018年度优秀团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院、班级


主要

事迹

(材料可另附)

团支

部意


学院

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

委意

(盖章)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学生档案一份,校团委存档一份。

附件3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7—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学院


团支部名称


主要

事迹

(材料可另附)

学院团委

意见

(盖章)

校团

委意

(盖章)

注:本表格一式二份,学生档案一份,校团委存档一份。



共青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印发

关闭窗口
校团委(共青团福建开放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