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晋安校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学校红十字会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红十字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学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增强组织活力,开展公益募捐、特困师生救助、防灾避险及卫生急救、志愿服务等人道救助工作,促进人道主义思想在广大教师和青少年队伍中传播。 二、基本工作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红十字会成立以后,积极开展以下工作,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1.开展宣传工作。以“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利用橱窗、板报、知识竞赛、辩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国红十字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使红十字事业深入人心。 2.积极发展会员,扩大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3.建立特困人员档案。确立统一的救助对象,制定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等。 4.开展卫生救护培训、救助演练。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与卫生知识讲座。 5.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以“立足学校、真情服务、面向社会、塑造心灵、传递爱心”为原则、开展献爱心志愿活动。如:助残行动、敬老行动、交通协管、禁毒宣传等,力求形式多样、不拘一格。达到志愿服务与道德品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为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氛围,使红十字精神深入人心。 6.所有工作要遵循“四有”、“四公开”“三上墙”管理标准。 三、组织框架及组成人员 会 长:叶文华(校长) 副会长:夏良玉(党委副书记) 秘书长:王 云(团委副书记) 理事会组成人员: 马成斌 涂礼雄 吴 国 施宁娜 张以华 黄键新 王家钧 游 璇 余星辉 薛 峰 陈精珠 张 玲 黄美珍 张 海 罗向阳 詹立彩 雷乃旺 林永周 吴盛雄 周文明 徐 敏 黎安国 吴宁晖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校团委。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晋安校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教职工加入到红十字会组织中来,积极投身爱心事业,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