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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年03月20日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晋安校区团委,教工团支部,相关分校:

   一年来,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成绩。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团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在成招脱产和中职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班子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组织能体现团员的意志和愿望。团支部书记的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在团员中有一定威望。团支部在团员中能起政治核心作用;

2.队伍好。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队伍,加强团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能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3.制度好。团支部建立并实行了“三会二制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注册制度、团课),定期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采取有效形式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能够严格执行团的纪律,正确掌握政策,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4.活动好。团支部能够自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思想教育、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等活动。全体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支部在青年中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成效明显;

5.基础好。具有保证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

(2)努力学习,成绩突出;

(3)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较强,表现较突出;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5)青年教工团干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成绩突出。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

(2)努力学习,成绩突出;

(3)热心团的工作,表现较突出;

(4)平时积极主动参加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文明宿舍建设等。

三、推荐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须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团委具体组织进行。

2、由各团委依据标准对各奖项进行初评。

3、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级团组织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前,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选上报,推选上报的先进名单需经团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4、向校团委推荐前须对推选上报的先进名单进行公示。

5、各团委在上报先进名单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同意。

四、推荐表彰名额分配

单 位

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高职院

2

25

50

晋安校区

8

25

50

莆田分校

1

2

4

泉州分校

1

2

4

南平分校

1

3

6

教工团支部

2

2

五、上报校团委时间

2012年4月20日前,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2011-2012学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团干”登记表

2.2011-2012学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3.2011-2012学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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