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团委、晋安校区团委、电视中专校团委、教工团支部: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青年的文化艺术素质,搭建青年施展艺术才华的舞台,促进青年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团结和带领电大青年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电大青年艺术团。现将有关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成立福建电大青年艺术团筹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建工作。
1、指导思想:按照“搭建平台、凝聚人才、展示风采、奉献爱心”的工作步骤,把全校青年中的优秀文艺人才集中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系列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为构建福建开放大学奉献青春和智慧。
2、宗旨:艺术团要围绕学校宣传工作中心,以“弘扬高雅艺术,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大力提高青年教工的文化艺术修养,充分发挥艺术团队的群众性、公益性和文化服务性的主导优势,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对外文化服务交流,树立福建电大的良好社会公共形象。
(1)积极参与策划学校的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
(3)代表学校进社区、乡镇或企业开展小型、分散的终身教育文化宣传演出;
4、机构性质:艺术团是以青年自愿参加、志愿服务为原则建立的,代表福建电大青年整体艺术水平,从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艺术团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是公益事业,原则上无偿服务,不向服务对象索取费用,也不向团成员支付报酬。
5、艺术团内设机构:艺术团实行学校团委领导下的团长负责制,在学校团委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艺术团暂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和语言组、舞蹈组、合唱组、器乐组。
6、人员配备:设名誉顾问一名、艺术顾问若干名、团长一名、副团长三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各组组长一名。
(5)各部(组)长负责人由各部(组)成员推荐产生,由团长任命;
艺术团成员以福建电大青年教工为主体,由青年教工结合个人兴趣爱好或特长,以自愿报名和筹建办推荐相结合方式组成。筹建办可在全校师生中积极推荐有一定艺术修养和艺术才能,热心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教工和学生艺术骨干参加艺术团。艺术团成员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志愿参与各类演出等服务活动。各组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7、考勤与奖惩:排练考勤实行签名制。各成员需准时参加排练,并签到;如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向组长提出申请,组长报团长批准后方可请假;无故缺席超过3次者,以自动退团处理;非公务性请假(特殊病假除外)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5次。对在排练和演出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将在学校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向有关部门领导推荐。
8、经费预算:艺术团工作经费列入学校“专项商品及服务支出”预算。每年年底前要制定下一年度经费开支计划,经艺术团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议讨论通过,学校团委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项开支要遵守学校经费审批暂行规定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并做好记录。所有开支项目要由两人共同经办,重要开支项目提请艺术团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1)组团时间: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各组成员招募工作。
(2)首次汇报演出节目策划和排练:2011年3月-2011年 4月。
1、打造“福建电大青年艺术团”品牌。加强艺术团自身建设,强化专业培训,争取成为省属高校知名品牌。
2、激发艺术团青年的自豪感,使艺术团青年以加入艺术团为荣。
3、推进高校之间或校外其他艺术机构的交流和融合,活跃艺术活动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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